 |
| 17890
Castleton Street, Suite 318, Rowland Heights, California 91748-6763,
USA |
| Telephone:(626)810-7572,
Facsimile:(626)810-8635 |


J-1
簽證是美國移民局發給外國人來美學習、進修或從事研究工作等的簽證種類之一。美國政府規定,凡持 J-1
簽證來美的留學人員,期滿後,必須返回原所在國服務 2 年,該人員才可再次申請進入美國,申請 J-1
身份來美,即表明該身份申請人在美停留期滿後,應當返回原所在國。
|


J-1
持有者想要免除返回原所在國居住兩年的限制,應向美國政府提出豁免申請。申請的途徑是,由各國政府為豁免申請人向美國國務院出具“不
持異議信”( No-objection Statement ),申請人向美國務院辦理豁免申請手續。因此,中國持 J-1
簽證來美留學人員在通過此途徑申請豁免時,須得到中國駐美使館代表中國政府出具的“不持異議信”,即首先須得到
中國政府的批准。
|

 
關於此類申請,如您有任何相關問題請填寫諮
詢表格,
我們會儘快回復。
|
|
|
|
|
|
 |
|

|